奖励100万元!2023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!

发布时间:2023-04-18 作者:

关于组织2023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

认定申报的通知

一、系统申报时间

2023年3月5日-4月30日

二、推荐要求

1.推荐单位为驻市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及市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。

2.实验室认定条件等见附件1。

3.各单位推荐数量明确如下:入选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驻市高校每个单位限推荐3-5;其他高校、科研院所和市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推荐2;企业每个单位限推荐1(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22/s7065/202202/t20220211_598710.html)。


4.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服务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,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“双中心”建设,注重产学研融合的创新平台。


5.国家、陕西省以及我市已经立项建设或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不再重复认定;研究方向与各级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的不再重复认定;军民共建类实验室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。


6.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,负责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函(见附件2),统一进行材料报送。

三、申报流程及要求

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材料要求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。首先在线上申报,请通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(http://xakj.xa.gov.cn)“在线办事栏进入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”,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,经市科技局主管人员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线下申报。线下申报通过申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,签字盖章后提交。具体填报内容见《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》(附件3)。


要求: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以A4格式双面打印(一式六份),统一简装成册。由推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(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)和推荐函(包括电子版)统一报送指定地点。

四、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

(一)受理时间:线上审核通过后一周内

(二)受理地点:西安科技大市场,地址: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1层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大厅A2、A4工位。

五、支持政策

1.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,在认定后一年内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,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和设备购置。


2.对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、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,分别给予80万元、50万元的专项经费奖励;对获得国家和陕西省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,授牌后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

政策依据: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(市科发〔2019〕81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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